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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?
驳回复审是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的唯一救济程序。
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《商标法》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,申请人如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可以自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
(一)收到驳回通知书
1、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,要注意商标局官方发文日期。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,过期无效。计算方法。
A、发文日期+15天+15天=30天。
2、看看驳回的类型(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),如果是全部驳回,看看驳回的理由,如果是部分驳回,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,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,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,考虑是否复审。如果复审,尽快处理,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,时间有限。
(二)前期准备工作
1、准备驳回复审的材料
(1)驳回复审申请书
(2)驳回复审理由书
(3)驳回通知书原件
(4)委托书
(5)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
(6)其他证据材料
A、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
B、商标是否为知名、著名、驰名商标
C、商标的包装、广告、宣传、合同、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(复印件或者原件)
D、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
在以上材料中,因为时间紧迫,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,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、简短的驳回理由书、驳回通知书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。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。
(三)提交复审材料
驳回复审材料准备完成后,整理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。同时,缴纳驳回复审官费。
驳回复审后续
1、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
2、9个月左右出裁定
3、复审成功——移交商标局——公告——颁证
4、复审失败——放弃或者诉讼